出國必看!台灣海關禁止入關物品有新規定了!

圖片43

出國買成藥、維他命或託人國外寄藥注意,
明年7月起限量限次,
維他命超過1200顆就過量,
郵寄1年限2次,違者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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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
副組長戴雪詠今天指出,
藥品不是土產,不會愈吃愈補,
何況國際郵包、快遞,
分批挾帶寄送台灣沒有核准藥品,
從國外攜帶大量藥品入境,
已成為走私藥的漏洞。

食藥署依“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規定,
明年7月1日起,藥品郵寄回台前,
必須事先向食藥署申請進口同意,
“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
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
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
寄送“處方藥”應憑處方箋
且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近視隱形眼鏡也要附處方箋。

此外,民眾出國逛街愛買藥,
偏好日本的胃藥成藥、
東南亞的萬金油或驅風油、
中國大陸的中藥及其製品,
購買自用送禮兩相宜,明年7月1日起,
攜帶藥品入境超出限量,必須事先申請,
而且不同的種類的成藥合計不可超過6種。

何謂“超量”?

在“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表
上的成藥和維他命,
萬金油3大瓶或12小瓶、八卦丹12小盒、
龍角散6小盒、驅風油2瓶、中將湯丸2瓶、
撒隆巴斯50片盒裝2盒、硫克肝2瓶、
正露丸400粒瓶裝2瓶、胃藥1000粒瓶裝1瓶、
曼秀雷敦藥膏6瓶、辣椒膏24片盒裝2盒、
朝日萬金膏5片盒裝6盒,
超出這些限量者,即為超量。

此外,合利他命290粒瓶裝限2瓶、
維他命12罐或總量1200粒、
各種口服錠裝膠囊食品
每種12瓶但總量不超過2400粒、
中藥材每種0.6公斤合計12種、
中藥成藥不超過12瓶(盒)
但總數限36瓶(盒)以內。

民眾攜帶超量藥品入境,
或是海外寄送藥回台,被海關攔下時,
目前可以自行放棄,或事後補申請了事;
可是明年7月起,沒收銷毀事小,
觸犯藥事法有關偽禁藥的罰則事大,
最重被處10年以下刑期。

1. 台灣海關禁止肉類食品進關

舉凡如牛肉乾、肉鬆蛋捲(澳門名產)、
真空包肉品,這些都不能闖關。

如果是做成罐頭的食品
如法國的兔肉罐頭、鴕鳥肉罐頭、
牛肉罐頭等,這些可以進台灣不會被丟掉。

真空袋包裝的肉類都一律禁止,
真空包裝的大閘蟹、帝王蟹等,都被禁止攜帶。

如果是醃漬過的肉類或者魚介類,
如明太子(博多名產)、醃漬過的鮭魚卵,
這是可以帶入台灣國土沒問題。

2. 帶錢入關行不行?!

帶外幣入關可以,
但是超過一定數字請你要填單申報,
沒有申報強行入關的結果,
被沒收也無法申訴索回喔!
只要通過X光掃描,
你的錢包厚度很快就露餡。

3. 新鮮水果絕對不要帶進台灣

為了台灣植物生態,請大家不要僥倖闖關。
機場的米格魯是受過專業訓練的,
請大家不要跟米格魯的鼻子賭上一把。
只要是新鮮水果都不能帶,
東南亞芭樂、柑橘、榴槤和蛇皮果等,
都是禁止類水果。

中草藥,只要是符合“乾燥”、
“經加工”等條件,都可以攜帶,
但還是要先申報檢驗。
水果乾已經加工處理過的就可以帶回來。

 


 
 
 

4. 免稅物品的範圍及數量:

酒 1公升,卷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
但限滿20歲之成年旅客始得適用,
20歲以下的孩子不能算人頭帶菸酒進關喔!!

非屬管制進口,並已使用過之行李物品,
其單件或一組之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元以下者。
上列以外之行李物品(管製品及菸酒除外),
其完稅價格總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

5. 武器毒品、盜版光碟等違禁品

請大家不要跟自己的前途開玩笑。
在其他國家帶毒品入關會被判死刑的!
仿冒名牌包也會被抓喔!
海關人員是很有經驗的,
請大家不要考驗海關的辨識能力。

6. 寵物出入境要注意

攜寵物入境:
活動物禁止攜帶,
但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犬、貓、兔除外。
攜帶寵物入境,
應由畜主或其代理人先向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申請核可,
並於起運前兩星期向下列機關申請檢疫,
取得進口同意書後始得入境。

攜寵物出境到他國後,再攜帶回國,
亦比照攜寵物入境之有關規定辦理。

7. 維他命也限制數量

以維骨力為例,
台灣規定每個人每次只能帶1200粒,
以一瓶200顆裝或300顆裝來計算,
每人每次頂多只能帶五至六瓶。

如果超量攜帶藥物進入台灣海關,
必須經由紅線櫃檯辦理申報,
取得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許可,
才能放行。

如果沒有申報而遭台灣海關查獲,
藥品會被沒收,攜帶者會被移送法辦。
移送法辦後果可能判決有罪、可能緩起訴、
可能不起訴,如果是持有綠卡的美國永久居民,
有判決或緩起訴紀錄將被視為“非良民”,
影響日後入籍申請。

常見違禁物品列表:

1. 活動物。

2. 一般肉類:
新鮮、冷藏、冷凍及經煮熟之牛、羊、鹿、豬、馬、雞、鴨、鵝…等禽畜肉類。

3. 加工肉類:
(1)乾燥或醃制肉類,如肉乾、肉鬆、香腸、臘肉、熱狗、火腿、鴨賞…等。
(2)內餡含肉產品,如肉粽、肉包、牛肉丸、貢丸、水餃、披薩、月餅、三明治、漢堡、肉鬆蛋捲、肉鬆蝦餅…等。
(3)含肉快速面(粥)、含肉之固態或液態湯類、含肉夾餡粉條、肉骨粉、雞肉粉…等。

4. 生蛋(制)品:
生鮮雞蛋、鴨蛋、鵝蛋、
胚胎蛋(如鴨仔蛋)、皮蛋、生鹹蛋…等。

5. 含動物性成分之動物飼料:
犬貓食品、寵物罐頭、
動物皮製成供寵物嚼咬產品(如牛皮骨等)、
其他調製動物飼料…等。

6. 生乳及鮮乳。

7. 生物製劑:
血清、動物疫苗、生物樣品材料…等。

8. 其他動物產品:
未經刨光、上漆、處理之動物骨、角、齒、
爪、蹄、毛、羽毛產品及未熬製精煉之動物油脂…等。

9. 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之燕窩
(夾雜有血液、羽毛、糞便及其他雜污)。

10.活魚及其產品:
鮭、鱒、鱸、鯉、鮎等5種活魚類及其新鮮、
冷藏及冷凍帶內臟產品。

11.種蝦及蝦苗:
繁殖用種蝦及蝦苗。

12.附著土壤之動物產品。

13.含動物成份之中藥材:
牛黃、雞內金、麝香、鹿茸等。

網拍業者請注意,
下列商品禁止上網拍賣販售,
如果你從海外帶回台灣來,
上網販售一樣要受罰

藥事法:
無照販售藥物(包含藥品與醫療器材)
乃至於非藥商而進行藥物廣告規範嚴厲,
有照藥商也不能在網路上進行銷售
(因為需要專任藥師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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