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卡明明就在身邊,
卻被通知近百萬的存款,就這樣沒了!
浙江鎮海的唐先生就遇到這樣誇張的事情,
幸好他臨危不亂,做了一件事
讓法院判決銀行將補償他的所有損失。
繼續往下看…
唐先生是開工廠的,
平常都是用微信和客戶支付貸款,
微信上綁定了唐先生的一張信用卡。
到2015年11月18日上午,
唐先生的卡內存款餘額還有19萬人民幣
(人民幣,下同,約95萬台幣)餘元。
2015年11月18日傍晚6點40分,
唐先生和老婆在家中吃晚飯,
突然收到一條信用卡轉帳消息:
有人轉走了他卡裡的19萬元,
只給他留下了58元。
唐先生立刻驚覺自己的卡被盜刷了,
打電話給銀行確認真的被轉走後,
趕緊去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公安第二天就查出,錢是在河北唐山,
被人用帶有卡槽的固定電話機盜刷走的。
公安還在追查犯人是誰,
因為交涉未果,唐先生也和銀行打了官司。
以儲蓄存款合同糾紛為由提起訴訟,
要求銀行賠償存款損失19萬元,
並賠償相應的存款利率損失。
唐先生認為是銀行的疏忽與責任,
錢放在銀行,銀行就有責任保護存款安全。
現在信用卡被盜刷,
是銀行未盡安全保障義務
使得唐先生存款被盜,
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但銀行認為自己已盡到責任,
同時,根據借記卡章程約定
「凡密碼相符的借記卡交易
均視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
「對於掛失生效前發生的資金損失
發卡行不承擔責任」。
然而法官判決出爐跌破大家眼鏡:
銀行賠償唐先生19萬元。原因是什麼呢?
原來發現信用卡被盜刷後,
機智的唐先生立刻拉上老婆跑到最近的銀行ATM機,
趕緊用這張卡,往裡面存了100元錢。
這成了日後庭上,唐先生勝訴最有利的證據之一,
他證實了信用卡發生盜刷時,
真正的卡在自己身上,被盜刷的是一張偽卡。
最後,本案中被告銀行作為發卡行,
未能對偽卡有效識別導致盜刷,
應對其服務瑕疵或履約瑕疵
造成的儲戶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這一次,小蝦米成功的駁倒了大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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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成功討回盜難損失的案例吧!
以後遇到這種事千萬別輕易認命,
一定要積極爭取回該有的錢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