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在台灣享有許多補助及優惠,
但有些人會鑽法律漏洞
好手好腳不工作寧願在家領社會補助,
糟蹋納稅人的血汗錢!
台南有位小學老師投書蘋果,
說班上有個低收入戶的學生請假到日本玩,
成為剛開學辦公室的震撼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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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老師表示:
「別說老師們沒有愛心、歧視低收入戶學生,
低收入戶小孩從小到大
一路領著納稅人血汗錢所給予的社會福利補助,
結果這些救急救窮的錢被拿來出國遊玩,
社會大眾的愛心被踐踏至此,你我怎能不憤怒?」
令更多老師不平的是,
有些年輕父母年輕力壯卻不願付出,
寧願每天在家領低收入戶補助過生活!
由於台灣發給低收入戶證明的標準很嚴格,
相對的這群人享有的福利真的很優渥
老師說:「低收入戶小孩享有的福利有:
0至2歲領有育兒津貼每月5千元,
保母托育補助每個月4至5千元,
念幼稚園每月最高補助1500元,
國小、國中營養午餐費、代收代辦費全額減免,
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全額減免,
健保保費全額補助,並發給生活補助費等相關補助;而
中低收入戶小孩在補助福利上
約莫為低收入戶小孩的2分之1。」
幾乎等同是納稅人在幫低收入戶養小孩,
從小到大學雜費減免之外,還補助不少的生活費!
老師還提出兩個例子
一個是爸爸月入4萬、媽媽全職家管
因為領有中低收入戶補助,
35歲的媽媽也不用出外工作,
早上到學校當義工,小孩放學參加免費的課後輔導,
還可以悠閒地回家睡午覺,傍晚再來接孩子放學,
靠政府長期的補助
遠勝於她在外面打零工領22K,
難怪選擇在家帶小孩!
另一個是沒有中低收入戶證明的家庭
爸爸月入3萬5,媽媽打零工卻被認定有謀生能力,
超過審核標準無法申請低收入戶!
直到媽媽托小孩來問她
班費可否等爸爸領薪水再繳,
她才驚覺這個家庭才是急需被幫助的,
老師感慨的說:
「那位打零工的媽媽年紀比我少10歲,
但臉上的滄桑道盡辛苦過日子的點滴!
更重要的是,這位媽媽只希望
我能夠給予繳費的寬鬆期限,
她會努力在拮據的生活費中擠出錢來幫小孩交錢。
因為她仍樂觀認為,
努力工作賺錢與家人共度日子就是一種幸福。」
低收的認定標準有瑕疵,
再加上有心人想盡辦法鑽漏洞,
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往往都申請不過,
甚至連補助去哪申請都不知道!
我們能期望政府有所改善嗎?